为什么闪光灯能赋予街拍人像特别的质感?
这其实是人的一种认知迁移。闪光灯运用最多的领域是杂志封面,以及上个世纪一些 point and shot 相机的拍摄。所以,在大众认知中,闪光灯的质感是一种时尚感和怀旧感,融合一下,就是一种千禧年的时髦风格。
从技术层面讲,闪光灯能压暗背景,突出主体,这是闪光灯特殊质感的客观成因。
为什么闪光灯能赋予街拍人像特别的质感?
这其实是人的一种认知迁移。闪光灯运用最多的领域是杂志封面,以及上个世纪一些 point and shot 相机的拍摄。所以,在大众认知中,闪光灯的质感是一种时尚感和怀旧感,融合一下,就是一种千禧年的时髦风格。
从技术层面讲,闪光灯能压暗背景,突出主体,这是闪光灯特殊质感的客观成因。
我今天终于把一直萦绕在脑海里的想法捋明白了。
为什么我在这里工作不开心?因为没有正反馈。为什么抖音和小红书能推动这么多人当自媒体,因为你发出去的内容确实能收获点赞和评论,有持续不断地正反馈。
这种正反馈是很上头的,他能让你心甘情愿给平台打工,驱使你去打磨的内容,研究受众,揣摩算法。 所以算法就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发明,他在内容消费层面上,做到了最高效的供需匹配,张一鸣值得一个诺贝尔经济学奖。
为什么我在工作中没有获得正反馈?因为我就是一个提线木偶,我做了很多事,但没有一件事是我主动愿意去做的,操控我在舞台上表演的另有其人,所有的增长、数字、赞誉都与他有关,与我无关,我从来不敢越雷池一步。 如果得不到正反馈,这就不是正确的事。
组织里,一个人所处的位置决定了视野,获得的信息决定了思维。
消费者不是花钱买包装,而是通过包装判断里面产品是不是自己想要的
最近每天都是 12 点就开始犯困,12 点 30 前就睡着了……我的身体已经开启人到中年模式了吗?
当了上级,才能体会到,什么叫善战者无赫赫之功。
微信什么时候能让我放下这祖传的聊天记录……
从 25 岁到现在,我的人生哲学就是多试试。 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? 不试试怎么知道合不合适? 认识自己是人类终其一生的使命。 试试,是认识自己的唯一途径。
阿道司·赫胥黎,大部分人是因为《美丽新世界》而知道他,但鲜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一个瘾君子,且专门写了一本嗑药日志《知觉之门》,其中有一个更加非共识的观点: 「大脑、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基本功能是删除信息,而非生产信息。任何一个人在任一时刻都能记住所有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,且能感知到宇宙中所有地方发生的一切,而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功能就在于,保护人类免于被海量的、绝大多数是毫无意义的知识冲击而陷入困惑,于是它们将人类在任一时刻绝大部分本来可以感知的信息拒之门外,而只留下那些极少的,因为可能有实际的用途而精挑细选的信息。
第一次在北京看线下演出。前卫艺术确实应该用心感受。听觉相较于视觉,其实是一种更加敏感的感官。
因为视觉信息量太大了,导致人类会忽略细节,聚焦主体。听觉信息量小,反而能捕捉到细节。
其次,听觉和嗅觉类似,人类很难像闭眼睛一样切断感官,所以声音和气味都是侵入性信息。所以这两者都是塑造氛围的捷径。(Marcus 铁锅炒菜采样一下把我拉回了十几年前居住的老屋,我现在已经很久都没有听过这种声音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