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对一项娱乐活动(不包括刷社交媒体)的兴趣可以分成四种程度:
- 不感兴趣;
- 如果别人主动邀请我参与,我可能会做
- 偶尔会主动做
- 闲下来没事就会想做
我现在最大的问题是,大部分主流娱乐活动都在1和2,能进入3和4的寥寥可数。
我上班的时候,MacBook 会外接显示器,视野开阔,手握鼠标,精神紧张,干活主要依赖鼠标点点点,这是我最习惯的操作。 平时我在卧室、床上用电脑,黑灯瞎火,只能盯着13寸显示屏,心态松弛,就开始琢磨这些软件快捷键。
一个观点,不一定对:那些看起来简单好学的编程语言,都是通过增加语法复杂性的方式降低理解门槛,从而降低了语言的学习门槛。所以这些语言并不 simple,只是上手阶段比较 easy。